1/ 新聞:昨晚,DEF、@paradigm、@btcpolicyorg、@BlockchainAssn、@crypto_council、@DigitalChamber、@SolanaInstitute 和 @UniswapFND 在 @LewellenMichael 針對 DOJ 的案件中提交了支持 Lewellen 反對 DOJ 撤回動議的朋友法庭意見書。
讓我們深入探討 🧵

2/ 首先,回顧一下這個案件的背景。
在2025年1月,Michael Lewellen對美國司法部提起了一項預防性訴訟,指控其不公平地起訴非保管軟體開發者,將其視為根據18 U.S.C. §1960的資金傳輸業務經營者,該聯邦刑法禁止未註冊“資金傳輸業務”。
本案的關鍵問題是,Lewellen在計劃發布DeFi協議時,是否涉及根據18 U.S.C. §1960的非法活動。
3/ Lewellen主張一項宣告性判決法(DJA)索賠,要求法院宣告他並未經營「貨幣傳輸」業務,且他並非「貨幣傳輸者」,這是一項第一修正案的主張,認為貨幣傳輸法律在適用於Lewellen撰寫和發佈非保管和不可變更的軟體時是違憲的,以及一項第五修正案的主張,認為司法部對貨幣傳輸法律的解釋侵犯了他的正當程序權利。
4/ 正如 DEF 在過去的倡導中所說,根據 18 U.S.C. § 1960 起訴非保管型 p2p 軟體的開發者,因其運營「未經許可的貨幣傳輸業務」,在法律上是不正確且不公平的。
司法部推動一種激進的新刑事責任理論,通過刑事起訴,直接違反 2019 年 FinCEN 指導方針,這違反了正當程序和公平通知原則,並使美國的競爭力下降。
5/ 我們的朋友法庭意見書提出以下論點:

6/ 正如我們所爭辯的,「…根據§ 1960的定義,為了因「無執照的資金傳輸」而受到起訴,一個人必須已經掌握或控制了另一個人的資金。然而,儘管§1960有「明確的限制」,政府仍在積極起訴非保管型p2p軟體的開發者,指控他們「無執照的資金傳輸」。
看看對Tornado Cash和Samourai Wallet開發者的案件就知道了。
7/ 但政府的理論在法律上是錯誤的。


最終,政府的責任理論產生了法律不確定性,抑制了合法數位資產工具的發展,並可能導致開發者將業務轉移到海外或完全停止創建他們的工具。
9/

10/ 提交這份朋友法庭意見書,DEF及我們的合作夥伴認為,宣告性救濟是合適的。數位資產行業的參與者「有權在壓制他們的[合法]行為或以其他方式使自己面臨懲罰之前,從本法院獲得澄清。」
結束/ 我們感謝我們的合作夥伴,並感謝 @JonesDay 團隊的極高才華,感謝他們對這份朋友意見書的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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